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在明确实体政策的同时,给出了平台为从业人员办理代办申报的操作流程。对用工企业而言,这套流程决定了资金、票据与完税凭证能否按期闭环。
一、办理前置:实名核验 + 书面同意
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核验;在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前,需取得从业人员的书面同意并留存备查。授权动作本身需要留痕,建议固化在电子签约环节,而不是依赖线下纸质件或口头确认。
二、代办申报的时限
平台企业应当于次月 15 日内填报《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(为从业人员代办适用)》,为从业人员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。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按现行有关规定(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)流程办理。
三、企业侧的三个动作
- 授权留痕:签约、授权、核验三类动作的电子证据完整保存,可随时调取;
- 申报对齐:发薪批次与申报所属期对齐,避免跨期错配造成数据比对异常;
- 凭证归档:平台出具的申报与完税凭证按批次归档,与结算单、发薪流水逐笔对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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