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 年 6 月 20 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第 810 号,公布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全文共 14 条。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平台经济涉税信息报送的行政法规,标志着平台用工的税务监管从"企业自查"进入"数据穿透"阶段。
一、谁需要报送
《规定》所称互联网平台企业,是指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,以及其他为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、交易撮合、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;所称从业人员,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。灵活用工平台、任务众包平台、劳务撮合平台均在其列。
二、报送什么、什么时候报
- 平台自身信息:平台域名、业务类型、相关运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名称——自《规定》施行之日起 30 日内(或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)报送;
- 平台内信息: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,以及上一季度收入信息——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报送。
三、哪些情形可以不报
- 在平台内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,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,不需要报送其收入信息;
- 《规定》施行前(2025 年 6 月 20 日前)的涉税信息,不需要报送;
- 已通过扣缴申报、代办申报填报的涉税信息,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信息,不需要重复报送。
四、核验责任与罚则
平台企业应当核验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;已尽核验义务、因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过错导致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或不完整的,不追究平台企业责任。反之,未按期报送、瞒报谎报漏报、拒绝报送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处 2 万元至 10 万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至 50 万元罚款。
五、对用工企业的意义
数据穿透意味着业务流、资金流、票据流、申报流必须在同一套系统内闭环。企业在选择灵活用工与连续劳务服务方时,应确认对方已完成平台基本信息报送、具备为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与代办申报的能力,避免因平台侧断链导致自身用工成本的票据与完税凭证无法闭环。
小薪思